关于做好感冒退烧类药品
购药信息登记的通知
全县各药品经营单位:
按照《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一级响应要求,为做好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控制疫情爆发和蔓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即日起购买感冒退烧类药品要求进行实名制登记。全县各药品经营单位对前来购买感冒退烧类药品的人员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询问流行病学史及相关症状,提醒有发热症状医院发热门诊诊疗。同时,排查购药人员中是否存在两周内疫区返青来青人员、与疫区人员有明确接触史和有相关症状的人员,及时电话报告县防控办(联系)。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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