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日前发布《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的公告(年第92号)》。
公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经组织再评价,认为: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存在心脏*性不良反应,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决定自即日起停止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适用头疼、发热、打喷嚏
已上市的召回、销毁
国家药监局要求,已上市销售的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召回工作应于年12月31日前完成,召回产品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
根据国家药监局给出的资料,这两个产品涉及两家药企,分别是: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说明书显示,其主要成分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mg盐酸伪麻*碱15mg特非那丁15mg,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四肢酸痛、鼻塞、流鼻涕、流泪、打喷嚏等症状。
这些感冒相关用药
儿童(青少年)禁用
冬季感冒往往不期而至,实际上,还有一些感冒药被限制使用。
含可待因感冒药,18岁以下禁用
9月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含可待因感冒药说明书的公告(年第63号)》,对说明书提出修订要求,中相关内容修订为“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
这类药包括:氨酚双氢可待因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磷酸可待因糖浆等,共计29个批号。
双*连注射剂,4周岁及以下儿童禁用
6月11日,国家药监发布《关于修订双*连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年第31号)》,对双*连注射剂〔双*连注射液、注射用双*连(冻干)、双*连粉针剂〕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和项进行修订。
其中「禁忌」项明确指出:4周岁及以下儿童禁用。
柴胡注射液,儿童禁用
5月2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柴胡注射液说明书的公告(年第26号)》,对柴胡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等项进行修订。
修订要求在禁忌项下须列出“儿童禁用”,并增加警示语“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等。
匹多莫德制剂,3岁以下儿童禁用
3月9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修订匹多莫德制剂说明书的公告(年第30号)》。
要求匹多莫德制剂的适应症,被限制为“用于慢性或反复发作的呼吸道感染和尿路感染的辅助治疗。”且在中明确“3岁以下儿童禁用。”
注射用赖氨匹林,16岁以下慎用、3个月以下禁用
1月31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修订注射用赖氨匹林说明书的公告(年第11号)》。项修改为:16岁以下儿童慎用,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赖氨匹林为阿司匹林和赖氨酸复盐,为非甾体抗炎解热镇痛药,具有解热、镇痛、抗炎作用,适用于发热及轻、中度疼痛。
另外,关于一些药品对儿童限用、慎用的汇总如下:
来源:央视新闻综合医学界(yixuejiezazhi)、国家药监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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