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23日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氨酚麻美口服溶液等14个品种药品说明书的公告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氨酚麻美口服溶液、氨酚麻美糖浆、小儿氨酚烷胺颗粒、氨酚伪麻那敏咀嚼片、小儿复方氨酚烷胺片、小儿氨咖*敏颗粒、氨金*敏颗粒、氨咖愈敏溶液、儿童复方氨酚肾素片、氨咖*敏口服溶液、氨酚伪麻那敏分散片(Ⅲ)、小儿氨酚那敏片、小儿氨酚*那敏片、小儿氨酚*那敏颗粒等14个品种药品说明书进行修订。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风险分析。患者及其监护人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应严格遵说明书及医嘱用药。
附件:氨酚麻美口服溶液等14个品种药品说明书
修订要求
品种名单:氨酚麻美口服溶液、氨酚麻美糖浆、小儿氨酚烷胺颗粒、氨酚伪麻那敏咀嚼片、小儿复方氨酚烷胺片、小儿氨咖*敏颗粒、氨金*敏颗粒、氨咖愈敏溶液、儿童复方氨酚肾素片、氨咖*敏口服溶液、氨酚伪麻那敏分散片(Ⅲ)、小儿氨酚那敏片、小儿氨酚*那敏片、小儿氨酚*那敏颗粒等14个品种。
一、警示语
增加警示语:“不建议家长或监护人自行给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二、注意事项
1.增加“不建议家长或监护人自行给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2.增加“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使用,避免用药过量。”
3.将“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改为“应避免合并使用含有相同或相似活性成份的抗感冒药。”
目前,临床对普通感冒患儿存在重复用药、不恰当联合用药和盲目用药等问题,特别是含乙酰氨基酚等退热成分的复方感冒制剂,此次药监局一次性修订14个药品的说明书,涉及多家企业和多个注册批件,值得大家